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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企業經營2大營運風險:「存貨」 、「應收帳款」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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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_at: 2024-02-01
modified_at: 2024-03-02
author: "happylearning100"
category: "預設類別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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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企業經營2大營運風險:「存貨」 、「應收帳款」

> 合法節稅 降低風險

By **happylearning100** - 蔡淑惠會計師 | 2024-02-01

#資產愈多愈好嗎?# 企業經營2大營運風險:「存貨」 、「應收帳款」 做生意後應將帳款收回，但若真的無法收回帳款，也一定要可以認列呆帳損失，抵減20%所得稅。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 債權有逾期二年，經債權人催收，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，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、以拒收或人已亡故為由退回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。 並列報為送達年度損失。***節稅建議：1.為保全債權，應於帳款逾期未收當年度，以存證信函進行催收。2.當債權逾2年未收時，應於當年度再發一次存證信函，則可佐證債權逾期2年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。於當年度認列為呆帳損失。 ***合法節稅*** 百大會計師事務所 蔡淑惠會計師
